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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宝物流(天津生态城)有限公司一期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日期:2018年3月9日

我公司已完成吉宝物流(天津生态城)有限公司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作,并于2018年03月09日-2018年04月09日,将《吉宝物流(天津生态城)有限公司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报告》、《吉宝物流(天津生态城)有限公司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吉宝物流(天津生态城)有限公司一期项目检测报告》于公司外网公示,公示期内如有任何问题和建议,请联系我司人员022-66885222-1029。

吉宝物流(天津生态城)有限公司是吉宝通讯在中国天津建设的一家外商独资企业,公司投资12000万元,建设吉宝物流(天津生态城)有限公司一期项目。建设项目选址于中新天津生态城生态产业园区,东至中新大道北段,南临待开发用地,西临待开发用地,北至运河北路,占地面积为28403m2,总建筑面积34435.08m2,主要建设3个货仓、2个轻货仓库、4个冷库房及办公区等,项目主要用于仓储物流,储运货物种类包括高科电子部件、医疗器件、冷冻加工食品、非食品性制药产品等,不涉及化学品、化工原料、散装建材物料等。

2012年05月,吉宝物流(天津生态城)有限公司委托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吉宝物流(天津生态城)有限公司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12年7月,中新天津生态城环境局以《关于吉宝物流(天津生态城)有限公司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津生环表批[2012]9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本项目于2012年12月开工建设。

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方案有所调整,厂内建筑物结构发生变化,冷却的制冷剂进行了调整(由液氨调整为氟代烃R404A)。2015年2月,建设单位委托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针对制冷剂发生调整变化,进行环境影响补充评价,并编制《吉宝物流(天津生态城)有限公司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补充报告》。2016年6月,本项目土建工程竣工,2017年4月投入运行。

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于2017年6月13日~6月14日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监测,开展废水、厂界噪声等污染因子现场监测工作。由于建设项目环保验收政策调整,项目于2017年10月1日前未能完成环境保护部门环境保护验收审批程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单位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2018年2月,吉宝物流(天津生态城)有限公司委托天津生态城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环保验收。天津生态城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根据现场调查以及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出具《吉宝物流(天津生态城)有限公司一期项目检测报告》,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征求意见稿)》(环办环评函[2017]152号),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详见附件一:吉宝物流(天津生态城)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pdf

详见附件二:吉宝物流一期项目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80308.pdf

详见附件三:验收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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